专利之利 天威之威 硒鼓在美销售不受佳能普遍排除令影响
日期:2019-01-0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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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珠海特区报

          去年9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天威NoTwist非扭曲感光鼓齿轮正式授权,这也是中国在该领域获得美国授权的首个专利。

   天威耗材美国代表律师Steven Adkins近日组织客户与当地海关进行会面,证明天威自主研发的NoTwist非扭曲感光鼓齿轮系列产品不受Cannon(佳能)337调查案件的普遍排除令影响,百分百通关,可以正常进口到美国市场。

   天威耗材美国代表律师Steven Adkins近日组织客户与当地海关进行会面,证明天威自主研发的NoTwist非扭曲感光鼓齿轮系列产品不受Cannon(佳能)337调查案件的普遍排除令影响,百分百通关,可以正常进口到美国市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近年来针对耗材企业最严厉的普遍排除令,使得全球数百家再生/兼容硒鼓生产公司在美的销售受到严重影响时,天威因为专利畅行无阻,在美国迎来了一次发展的良机。

   去年9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天威NoTwist非扭曲感光鼓齿轮正式授权,这也是中国在该领域获得美国授权的首个专利。

   “万无一失”

   今年6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告,针对佳能硒鼓扭曲齿轮337专利侵权案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任何侵犯佳能803和454专利的产品进口到美国境内。此排除令使得全球数百家再生/兼容硒鼓生产公司在美的销售受到严重影响,即使不在ITC的控诉名单内,任何公司或个人只要进口相关侵权产品,都将会被控告。

   天威委托在美代表律师Steven Adkins与华盛顿和加州长滩的海关官员会面,就天威NoTwist非扭曲感光鼓齿轮系列产品进行了演示说明。之后还多次安排客户与海关当局会面,约10名美国其它地区的官员同时参加了这一系列会谈的视频会议。

   海关当局认为这些会谈非常有用,并向客户清晰地传递出信息:只要向美国市场进口的是天威NoTwist系列产品,他们就不会受到任何控告。

   Steven Adkins表示,“作为一个谨慎的律师,我通常不会说‘百分百’这种话,但在这个案件上,天威的确是做到了万无一失。”

   专利信息专家、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公司律师段淑华告诉记者,该项专利技术关键点在于其独有的非扭曲凸起和防脱槽设计,不具备当前佳能ITC调查案涉案齿轮专利的“扭曲凸起”特征,即与该案专利不冲突。

   率先突围

   感光鼓齿轮是安装在感光鼓两端的驱动力传递部件。长期以来,这个小小的部件一直是原装打印巨头日本佳能公司实施专利封锁战略的重要武器:佳能的感光鼓齿轮顶端有三个扭曲结构,其扭曲的角度正是佳能齿轮专利的关键。任何兼容耗材企业的感光鼓齿轮动力传递部分,若有任何角度的扭曲,都可能被佳能视为专利侵权。

   2010年6月,佳能曾状告以珠海企业为主的20家企业侵犯了其扭曲齿轮专利。去年1月,佳能据此再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34家再生耗材企业和零售商,最终ITC针对佳能硒鼓扭曲齿轮337专利侵权案发布普遍排除令。

   但早在数年前,当天威得知佳能的相关专利后,就决定要推出属于自己的专利解决方案。2007年,公司旗下的天威技术有限公司开始感光鼓齿轮的自主研发。经过无数次的反复试验、持续改进,最终成功研制出有别于佳能的非扭曲齿轮产品,且稳定性、使用寿命、打印品质等性能均可与佳能原装产品相媲美。

   2008年5月,该项专利产品获得中国专利授权,并于同年5月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去年9月25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上述专利申请正式授权公告。

   天威控股公司董事长贺良梅告诉记者,佳能这一案件,再次力证了天威过往15年坚持走自主知识产权道路的正确性。

   “IP”才会赢

   事实上,打印耗材行业近年来已然成为337调查的“重灾区”。段淑华告诉记者,2006年以来,涉及中国打印耗材企业的美国337调查共计9起,有6起发布了最为严厉的普遍排除令,对我国打印耗材行业带来了空前的打击,使我国打印耗材企业在美国市场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产品几乎完全被拒于美国市场之外。

   但在过去十年337调查的诉讼名单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天威的名字。贺良梅告诉记者,天威每年投入5000多万研发成本,组成了由数十名专利法律顾问及数百名工程师的强大专利创新产品开发团队。这一努力,使得天威在全球登记申请的专利数已全面超越2000件,在总量、质量上位列全球打印机通用耗材领域第一位,突破了原装厂商对中国耗材行业的技术壁垒。

   “每一次行业内诉讼的出现,都是我们表现核心竞争力的机会。”贺良梅说,“我们会坚持到最后的胜利。”

   “在这次佳能案件中独善其身,展露风光无限,是天威在这项专利上八年磨一剑的结果。”段淑华认为,对要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国打印耗材企业而言,“IP”(innovative Patent,意为创新专利技术)才会赢。

   链接

   关于337调查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通常禁止进口产品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产品中的不公平行为及不公平措施。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查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